本报讯(记者蔡玲玲)上海科学家近日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生命伦理学研究成果,开宗明义反对“生殖性人体克隆”并在昨天召开了成果发布会。但该课题的主要负责人邱仁宗研究员昨天也坦言中国在前沿科研领域的伦理学研究的不足,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生命科学领域的伦理规范,一度被
国际同行戏称为“野蛮生物学”。而南方中心近日在国际权威杂志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杂志》(KennedyInst
ituteofEthicsJournal)上发表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提出了鲜明的主张,“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的个体”,还对各种具体操作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范,获得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但是,记者同时获悉,该准则的制定只适用于规范上海地区的生命科学研究。在上海科学家的努力下,以该准则为蓝本制定出《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指导原则》已成为我国目前唯一的全国性指导原则。
邱仁宗研究员指出,现有的指导原则只是单纯地对某些违背伦理学的研究行为进行了“禁止”,却没有关于“处罚”的实施细则。“如果真的有科研机构或个人无视伦理原则进行了生殖性的人体克隆,谁知道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邱仁宗质疑。因而他建议,在进一步的生命伦理立法方面,将完善原则的实施细则,提高其可操作性。
记者获悉,目前国内正在考虑生命伦理方面的立法,该建议稿将很大程度上为立法提供参考。
南方中心六主张
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的个体。
囊胚体外培养不能超过14天。
囊胚不能植入人体子宫或其他动物子宫。
“人到动物”细胞融合术,可用于基础研究,其产物严禁用于临床。
材料的收集和利用要贯彻自愿,知情,非商业化的原则。
从立项到成果必须接受伦理评估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