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哥哥为了“体面”地去女友家拜年,伙同妹妹将电话亭小伙计抢劫并杀害,在抢来的200多元钱中,妹妹只得到了5元钱,但却付出“死缓”的代价,而哥哥则被法院判处死刑。昨日,当一中院作出对兄妹俩的判决时,妹妹险些昏倒。
今年33岁的宋扬和27岁的妹妹宋玲都是吉林人,共同来京打工。
据宋扬称,他和女友住在海淀区西三旗,附近有一个公用电话亭。因为宋扬常去打电话,和经营电话亭伙计曹永辉很是熟悉。一天,曹永辉在和宋扬聊天中提及经营电话亭比较赚钱,平时一天能赚二三百元,仅大年三十儿一晚就能赚800多元。
宋扬称,那时他正为没钱去女朋友老家拜年而发愁,于是决定临走时抢一把。
他找到妹妹宋玲商量,两人决定1月24日,也就是大年初三晚上动手。
当晚11点多,他们携带工具来到电话亭,妹妹打完电话假装付钱,宋扬则乘曹永辉不备,抽出铁锤猛击曹的后脑部,宋玲又用酒瓶、菜刀、炉盖砍击曹的头、面部,当场将曹永辉打死。从曹的钱包中二人翻到了265元钱,其中宋玲分得5元。
一个星期后,公安机关将宋扬抓获。次日,宋玲在租住地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