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律师认为:民工过激之举,剥夺了县城数万居民的基本生命权,属违法行为。
青神县去年实行引水管网改造工程时,因工程承建方欠民工工资久拖未付,部分讨债者采取“断水讨债”的方法切断自来水水源,导致8月14日下午至15日上午青神县城停水,4万居民在酷暑高温下不能正常用水。青神县自来水厂
紧急启用岷江水源。经紧急协调,有关部门与民工商妥工资兑现计划。15日晚6时许,青神县城恢复正常供水。
全城水荒4万人:遭遇停水生活不便
15日是星期天,当天早晨,本报记者不断接到青神县城居民打来的热线电话,称县城从14日下午便开始全面停水,全城4万居民生活极为不便。我们赶到青神县城小南街王大娘家。由于王的腿脚有残疾行走不便,停水后,她煮饭全靠邻居送的矿泉水。
在县巡警队附近有一个水井,排队提水的居民把水井围得水泄不通。几家饭店的老板焦虑地说,这样下去,我们饭店都没有办法营业了。而城边两家洗车点因没水生意“搁浅”。
15中午12:30水突然来了,大家刚刚高兴了一阵,下午2:30左右水又没了。经多方打听,造成停水的原因是青神县在实施引水工程中,工程承建方拖欠民工工资,民工将自来水源闸门关闭所致。而突然来水,则是因为县自来水厂紧急启用了岷江水源。
记者调查
承建方:工程方案更改造价飚升
被关掉的闸门位于青神县白果乡柏林村甘家沟引水工程3号隧道口,1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供水主管道的蝶阀已被人封住,至青神自来水厂的水源被切断。
据承建方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项目部技术施工负责人何建强介绍,去年,该公司与青神县供排水公司签订承建合同。按照合同承诺,承建方先垫付工程款93万元。但自去年11月工程启动后,水公司对方案作出重大变更,造成工程造价远远高于292.3万的合同价。至今青神县自来水厂只支付了226万元,而承建方已垫付了近400万元的工程款。公司没有更多的钱来支付民工工资。到目前为止,急需支付的费用在125万元左右,主要是大宗材料费和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一拖再拖关闸停水
我们在甘家沟3号隧道口采访时,数十民工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过激行为对他人的不良影响。民工余泽明说,从今年2月至今,民工工资只支付了70%。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王利权发放我们工资时总是一拖再拖。11日晚,王利权弄来了5万块钱,大部分发给了从眉山来的民工,我们只要到一部分。王利权说14日给我们钱,可到现在,我们连他的人影都没看到。所以我们只好关了水阀。
解决之道
水厂:资金到位将立即兑现工资
据青神县建设局局长王志忠介绍,该县去年实行引水管网改造工程,从原来的岷江引水改成从复兴水库引水。该工程由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承建。今年5月,主体工程完工,并于当月21日恢复了正常供水。
另据介绍,按照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前,水厂先支付承建方200万元,余款待竣工后2年内分两次付清。因此按约定水厂已如期支付了承建方该付的部分。那么水厂究竟尚欠承建方多少工程款,因尚未决算无法确定。鉴于承建方欠民工工资这一事实,水厂将尽快组织资金直接兑现给民工。15日中午,水厂在启用岷江水源约3小时后,有关部门已与民工商妥,民工同意开阀放水。15日晚6时许,青神县城恢复正常供水。
律师说法
讨债断水剥夺居民基本生命权
民工索要工资的心情可以理解,那么,他们以关掉阀门断水讨债的行为是否恰当?四川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年说,用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否则,民工可通过法律途径讨要。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法院在受理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时,民工可缓交诉讼费。但决不容许通过非法或过激行为讨债。此外,水是生命之源。上述事件中,民工为了讨债而采取断水的过激行为,实际上是在剥夺县城上万居民的基本生命权,应属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情节较轻,有关部门可给予违法者批评教育;对组织策划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人,可给予治安拘留,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可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侦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