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北京《法制晚报》报道,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其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
报道称,温家宝总理和黄菊副总理对商务部研究院的《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报告作出了批示,要
求金融管理部门尽快洽商提出解决办法。
实际上,该报告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报告《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中的一部分,梅新育博士是该研究课题的负责人。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博士介绍称,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
“离岸公司”的含义是,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
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离岸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人,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
离岸公司在某些场合可以发挥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也为洗钱、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欺诈、转嫁金融风险提供了便利。在国际经济界,一部分离岸公司就沦为洗钱等刑事犯罪的工具之一。
报道称,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中国离岸公司已数以万计,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公司和企业。离岸金融中心投资迅速增长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内流中的突出现象。
梅新育还透露,目前,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四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在酝酿成立专题工作组,调研并提出遏制资本恶性“中转”外逃的具体解决措施。并且,由于国务院高层高度重视,商务部将继续进行该课题的后续研究。(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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