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我省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活动。有关人士指出,所有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有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对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予以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
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南京市较早开展了包括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在内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据执法部门反映,至今全市已累计查处10家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行为19人次。南京金泰丰公司分别使用3名未满16周岁童工各3个月,浦口区劳动执法人员发现后随即立案调查,并作出对企业以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决定。该企业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听证。浦口区劳动保障局按照法定程序于日前举行了公开听证,经过当事人双方举证、辩论后,听证主持人依法作出维持对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经济罚款4.5万元的决定。企业听证后表示接受处罚。六合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非法使用6名童工的四家企业,处以总计4.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他们将使用的童工送返居住地。
有关人士介绍,使用童工的大多是服装、餐饮、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城乡接合部的私营等小企业。为此,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向企业宣传《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条文,监督企业守法经营。(劳轩 王卫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