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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尾”货车昨领首张罚单 举报车辆尾气超标将获奖励
青岛新闻网  2004-08-14 03:19:31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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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天在银川西路上,一辆拖着“黑尾巴”的轻型货车因为尾气排放超标,领到了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8月1日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当场给该车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尽快改正,否则不准上路行驶。

    冒黑烟罚你50元

    昨天,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银川西路现场抽检沿路车辆时,发现车牌号为鲁B·N3624的轻型货车排出阵阵黑烟。执法人员用测试仪对该车进行尾气检测,发现尾气烟度达到6.83,远远超过我市规定的排气标准。执法人员按有关规定对该车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50元罚款。这是8月1日实施《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来,我市开出的第一张尾气超标罚单。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执法人员随后检查的几辆大货车及小客车,也都存在尾气超标的现象,有的大货车尾气中一氧化碳排放量超出正常排放标准的两倍多。这些尾气超标车辆都接到了一张50元的罚款单。

    举报超标要留证据

    另据了解,我市环保部门目前正在制定有关车辆尾气排放超标举报奖励制度,市民一旦发现车辆违规行为,可向市环保局举报,并提供彩色照片或录像等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即可获得一定奖励。市环保投诉电话:12369。(记者 于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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