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外来务工子女在青岛市入学提供保障,青岛市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于7月30日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让这些孩子上学无忧。
《意见》提出,在国家规定的班额内,义务教育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居住地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高中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根据考查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学业水平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经批准进行“小班化”试点学校的班额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幼儿园根据班额规定,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不得拒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园。
《意见》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程序也进一步简化,同时明确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接受教育教学、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流入地常住户口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特约编辑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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