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背景】近年来,一些“有头有脸”、相当级别官员的自杀事件屡屡见于报端。近日媒体又连续曝光了三宗涉嫌贪污的官员自杀案:江苏省盐城市廉政办公室主任王勇、湖南省衡东县教育局长罗祖健、原吉林省公路建设局局长王大为,分别以跳楼、卧轨、撞墙等方式自杀身亡,三人疑涉及贪污、渎职等罪而被
调查。
一些“久经沙场”、“经验丰富”的贪官之所以死念萌生、如此“脆弱”,除了自知罪孽深重、无法脱逃之外,更是心存幻想,企图以死来“保卫”自己的非法所得,掩饰自己的蝇营狗苟。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贪官自杀是想丢卒保车,把线索中断,保护更多的既得利益者。
贪官自杀轻则阻扰办案,使得许多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得不到打击,重则影响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党的声誉。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贪官自杀“口”就灭了,“线”就断了,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日前,江西省纪委在时隔半年后向社会通报了原上饶市市委书记余小平自杀案的初步调查结果。通报称,余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糜烂,最终自绝于党和人民,所作所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经江西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余小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个通报开创了一个先例,即对自杀的官员不放弃作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贪官生前所犯下的种种劣迹,怎一个“死”字了得!“死”绝对不能成为他们逃避人民审判的“解脱”之术。(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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