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白润岱 见习记者 谭 野 郑州报道
23岁的河南青年袁文龙从多巴哥岛(位于南美洲,隶属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回到郑州已经一个多月了。
从“出国挣美金”的美梦到近9个月的“奴隶生涯”,袁文龙如今落下了后遗症,睡觉时常遭梦魇,歇斯底里的“救命”声呼彻深夜。
袁文龙的海外“奴隶”生涯
2003年9月下旬,当地电视台发布了外派海员的招工广告,每月工资140美金,报名时须交2900元的培训费及劳务输出费。“要去挣美金,要坐几天的飞机到多巴哥去镀金!”袁文龙当时兴奋得像做了美梦,借来3000元钱与南阳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国际公司”)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
经过20天的“体能训练”,袁文龙等10人于2003年10月份被南阳国际公司输出送到多巴哥岛做船员。
然而,美梦转眼成噩梦。
袁文龙哭着向记者介绍:“到多巴哥后,船长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每天都要工作20小时以上,伙食也特别差。”不仅如此,被打也成为家常便饭,“船长总是手执方木或钢管,看谁不顺眼当头就是一闷棍,那条船上除大副外,每天至少有两人挨船长打。”
在向记者介绍自己被铁链捆打的经历时,袁文龙哭声骤然加剧。今年4月份的一天,船上的一个同伴因为钓鱼时打瞌睡被船长打得遍体鳞伤。袁和几个河南老乡忍不住向船长提出抗议:“我们不干了,送我们回国!”船长向其他船只发出信号,没多久5艘渔船会聚而来,10余名罢工者便被分散到几艘渔船上分别受罚。
船长认定袁文龙是带头罢工的,当时就把他留在自己的船上打,并被扒掉衣服像拴狗一样被用铁链套住脖子锁在船上,活活挨了两天一夜。船上一名同乡偷偷地拍下了袁文龙受虐的照片。在顽强抗争下,当地时间6月26日,袁文龙归国并随后向媒体反映了情况。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袁文龙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的特例。在郑州市北郊107国道旁的一个被称之为“受辱训练营”的外派劳务人员训练基地,将要出国的劳工在这里接受“上岗前培训”,培训的科目不是外语,也不是工作技能,而是挨打、烧胡子、吃屎、舔痰、学狗爬等各种污辱性训练。
幕后的利益链
南阳国际公司系南阳市商务局(原外贸局)下属企业。当记者就袁文龙被打事件采访该公司顾问宋玉民(南阳市商务局原副局长)时,宋称:“矛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大街上还常有打架的呢。”
河南省商务厅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对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深感震惊。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副处长王苏说,他们已经责成南阳国际公司进行自我检查,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当记者提及“受辱训练营”的情况时,王苏强调说渔工们的工作强度很大,出国前必须进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否则难以适应船上生活,而培训人员受到毒打和人格侮辱时,应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王还对记者说,劳务输出使许多人过上了富裕生活,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情只是个别的,仅是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
而宋玉民则坚持:“南阳国际公司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其向海外输送多种务工人员是合法的。”
但是这些形式上合法的劳务输出公司都是在合法经营吗?袁文龙一直有一个疑问:一个和他同船的江苏渔工每个月能领到300多美元,自己却只能领140美元。
记者从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上查到这样一条信息:1998年7月17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就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输出远洋渔轮普通渔工劳务工资严格执行每人每月360美元的最低限价。但调查发现,河南省的很多渔工得到的工资普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50%以下。
一名渔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为他进行培训的公司平均每个月都会派出200名左右的渔工到海外从事捕捞工作,给这些渔工开出的工资也就是每月140美元,保守估计,除去一些少量相关的花费外,公司每月从每个渔工身上的获利不会低于200美元,再加上招工时收取的“培训费及劳务输出费”等,所获利润之巨可想而知。
除了应得的工资被大幅度地克扣外,劳工们还被非法收取所谓的“履约保证金”。
在袁文龙和南阳国际公司的合同中有这样的内容:甲方(指南阳国际公司)和国外公司负责督促雇主将乙方(指袁文龙)月薪(即140美元)中的50美元在船靠港时发给乙方,余下的90美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银行将款项依雇主汇款时间依次存入,待乙方完成任务回国、外方确认属正常回国后支付给乙方。
外派渔工几乎都是这样领取工资的。这就是要保证外派渔工能够如期完成三年或四年的合同期限,一旦中途回国,不管是受不了毒打虐待、有病受伤,还是船方的原因,都会被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也就会被扣除。
而在2003年10月29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改为由外派劳务人员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记者调查了解到,直到目前,一些对外劳务输出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现象继续存在。在这一违规经营赚取巨额利润的链条上,地方政府的某些管理部门也伸手从中“分一杯羹”。
河南省社旗县的出国务工农民王东晓向记者反映,一些地方负责起协调作用的部门每个月也会从这些外派渔工身上获得一定的“报酬”,比如他所报名的县外经委就从每个渔工的月工资中得到20美元的回扣。
河南省息县的投诉人张新功也告诉记者,该县有关部门经常派专门的人到农村去招渔工,并从中提成。
责任编辑: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