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即墨人民法院于去年年初在全院推行了民商事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初步显示出良好的机制效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立案。现有的大立案机制不变。对个别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经济拮据的涉
及“老、妇、幼”案件,则采取上门收案和就近法庭代为收案相结合的方法,充分方便群众诉讼。 审理。转变庭审方式,合法合理地驾驭当事人的陈述时间和陈述内容,既保证他们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又不过多浪费审判资源。突出加强证据规则的适用,避免重复调查、重复核证、重复质证,提高效率和效能,扩大他们对案件的现场决定权,提高当庭宣判率。 审判监督。落实违法审判责任和超审限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力度,加强案卷逐月评查制度,促进公正与效率,确保检查率达到百分之百。 专业化审判实施以来,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合理配置了审判资源,提高了法官业务水平。锻炼培养了一批专家型、知识型的业务骨干,涌现出一批小有名气的“婚姻诉讼专家”、“债务纠纷专家”和“调解能手”。在2003年处结的1072离婚案中,调解结案827件,调解率78.1%,其中双方和好的218件,占20.3%。二是实现了审判业务的合理分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院所办案件出现“三多三少”的现象,即“及时办结的多了,久拖不决的少了”,“调解和好的多了,矛盾激化的少了”“息诉服判的多了,上诉上访的少了”。三是改善和提升了法院形象。专业化审判的推行以及取得的良好效果,使群众对法院的职能定位和社会形象有了更清楚和深刻的认识。有的群众说:法院和医院一样,都是治病的,不同的是一个治社会病,一个治生理病。医院实施专科诊治,同样道理,法院也应该实施专业化审判。这样的认识无疑对法院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和深化审判管理体制改革营造了更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张涛耿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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