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昨天正式启动,征集结果计划明年6月1日向社会公布。
奥运会吉祥物以富有活力的独特形象受到人们的喜爱,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和北京残奥会吉祥物是传播和体现北京奥运会和北京残奥会理念的重要形象载体,为全世界所关注。
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和北京
残奥会吉祥物设计大赛面向全世界的专业设计机构和专业设计人员。北京奥组委将通过寄送方式发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和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邀请函》,同时在奥组委官方网站全文刊登大赛相关资料,供专业参赛人士下载。所有收到邀请函并根据邀请函的要求提交参赛作品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均获得本次设计大赛的参赛资格。需要符合九条标准
奥组委对参赛作品有九条评选标准:形象可爱,受儿童欢迎的同时得到各类人群的普遍的认同;有中国文化特色;反映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理念,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形象令人耳目一新;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从特许产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奥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可以表现和描绘每一个奥运会项目;与整个奥运会形象与景观相融合;有别于以前各届奥运会、重要的国际体育比赛和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吉祥物设计;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化。设计方案必须“卡通”
此次征集,参赛者所交作品的个数不受限制,但每个作品都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份参赛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由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在核心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吉祥物参赛设计图稿还应含有从事“马术”、“游泳”、“跑步”、“自行车”和“艺术体操”5个奥运会运动项目的扩展设计;如参赛人愿意,也可以提交其它运动项目的扩展设计。由于考虑到吉祥物要做成28个奥运会项目的表现形式,最后的评选也是综合核心形象及与28个单项表现形式结合后的形象效果来评定的,所以设计者至少要提交规定的5个扩展设计。20万元重奖获选者
根据《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和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规则》,最终获选的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将从北京奥组委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20万元(税前),入围决赛的5件参赛作品的其余参赛人将各从北京奥组委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税前)。最终获选的北京残奥会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将从北京奥组委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5万元(税前),入围决赛的3件参赛作品的其余参赛人将各从北京奥组委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