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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不得搞特殊 青岛整治乱鸣警报等违法行为
青岛新闻网  2004-08-02 03:56:48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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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8月1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特种车辆违规使用警报器的专项行动。乱鸣警报器、非执行紧急公务期间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等12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交警部门的重点整治范围。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3097699或122对特种车辆的违
规行为进行举报。

    据了解,这次特种车辆整治的范围是:公、检、法、司、安等单位的警用车辆,驻青部队特种车辆,以及医院、电力、工程抢险、防疫、防汛等部门(单位)的特种车辆。交警部门的整治重点是:无紧急公务的特种车辆违反行驶规定(包括违法超车、逆向行驶、禁行路线行驶、闯红灯等行为);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擅自将特种车辆交给非警务工作人员驾驶,驾驶假牌假证特种车辆,以及驾驶假牌、套牌、报废、盗抢、走私车辆等。通过这一集中整治,以进一步消除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现象,降低机动车噪声污染,减少涉及特种车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

    在集中整治期间,交警将加大对路面的查纠力度,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利用“122”交通指挥中心的视频抓拍系统对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电子显示屏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曝光。另外,交警部门还将与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上路检查、纠正、处理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戴谦周江波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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