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20日电近日,随着《济南市历下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出台实施,山东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济南市历下区启动。按照规定,这个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民今年人均可以拿到12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据了解,为确保农村低保能够真正使贫困人群受益,济南市历下区对保障对象及范围的确
定、保障对象的把握原则、保障对象的确定程序以及不能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等四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凡是具有本区农村常住户口的村民,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就为保障对象。保障待遇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种,其中农村五保对象、孤老、烈军属、困难户、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其他符合保障范围的对象均按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区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低保。保障资金由区、镇分别负担50%,经济强村适当分担乡镇承担的部分。区、镇人民政府按当年保障人数核定保障金额,列入财政预算。
据了解,为使低保补助款的发放做到政策公开、金额公开和对象公开,历下区规定凡是接受补助的对象及补助金额,由各村委会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民政部门将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到严格监督。
据摸底调查统计,济南市历下区低于保障标准的有7个村的263户农民,共计754人,年需保障金36万元。目前,首批困难群众救济卡申请表已陆续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手中。
(王志 徐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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