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广大在外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报效祖国,由国家教育部专门设立并组织实施的资助计划。以资助广大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鼓励他们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主要资助对象: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
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
(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再入境资格者)。 申请者应已落实国内接待(邀请)单位和短期回国工作计划。
主要资助形式:回国的单程或双程国际旅费。主要资助范围:应邀回国参加学术会议;回国进行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组织短期研讨班、讲习班、联合指导博士生;引进技术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参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教育部或驻外使
(领)馆教育处(组)批准的其他短期回国服务活动。
"春晖计划"每年资助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和项目、会议等视国内需要而设置。
主要领域是:能源、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持续发展农业。
申请审批程序: " 春晖计划 "
专项经费常年受理,择优资助。教育部国际司将确定的年度资助方案通知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者可先通过中国留学网或直接向各使 ( 领 ) 馆教育处 ( 组 )
查询教育部发布的当年资助目录(发布的项目由各省〈区、市〉向教育部申报);留学人员向使 ( 领 ) 馆教育处 ( 组 )
或教育部国际司提出申请,填写《春晖计划申请表》并附本人相关学术成果材料, 申请表须经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接待(邀请)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报教育部国际司审批。 "
春晖计划 " 的资助强度原则上限于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的单程国际旅费,凡申请双程国际旅费、会议补贴等特殊费用的,须报教育部国际司审批。
为更好的实施“春晖计划”,吸引更多在外优秀留学人员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为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知识和人才支持,经教育部领导批准,教育部国际司于
2002年10月成立了留学回国工作办公室(简称“回国办”)。
(特约编辑Rea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