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7月20日电
为坚决遏制住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一场声势浩大的网络扫黄运动已经展开。然而,《城市快报》报道,一些网站虽不是淫秽色情网站,但一些网民在它们开设的专栏里竟然发布有关"换妻"的信息,征集"换妻"对象。有关专家称,这些人的行为不但有悖伦理,而且已经违法。
据了解,所谓"换妻"是指两对夫妻只是为了追求新鲜和刺激,互相与对方的配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有悖伦理的行为是从国外传入我国的。
《城市快报》记者进入一家名为"XX婚姻网"的网站,看到在交友分类栏目下设有"婚姻交友"、"普通交友"、"游伴交友"、"同居时代"、"性情交友"以及"特别交友"等子栏目。进入"特别交友"栏目,有关"征集换妻"的信息便"扑面而来"。例如,一条帖子的标题为"夫妻交换共享性趣交友",点击标题后便可看到详细信息:"夫妻36/33,大学,有修养,才貌不俗,欲共同尝试婚外激情,更新夫妻生活,寻志趣相投夫妻相互交流,......
类似这样的换妻帖"弥漫"互联网。进入另一家网站,点击网站的"交友区",在730条帖子中随机挑选了240条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换妻意愿的"换妻帖"137条,比例高达57%,其他帖子公布的信息则多为单男找夫妻或夫妻找单女。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换妻者大多是以网络为平台,通过发帖或网络聊天来征集志趣相投的"换友",然后电话约定见面,若双方彼此感到满意,则会在宾馆或其中一方的家中演绎荒唐的"换妻"丑剧。
7月3日晚,在某网站的一个名为"海河xxx"的聊天室内,记者与一个叫"漂亮夫妻交换"的网友聊了起来。对方称,他和妻子都是天津人,一起有过3次换妻经历。
针对网上这种"换妻"行为,记者采访了一些天津市民,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简直是胡来,是对社会传统伦理的挑衅,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天津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心理学学者汪洁教授认为,"换妻"之类的荒唐现象,是对传统家庭观念、婚姻观念、道德观念的一种挑战,也是对我国现有婚姻制度、家庭模式的一种冲击,危害家庭,危害社会,也危害自己。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所长潘强认为,"换妻"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可能涉罪。其一,我国《婚姻法》保护一夫一妻制,"换妻"行为是变相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其二,"换妻"违背社会公德,有伤风化,违背《民法》。其三,如果"换妻"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当视为卖淫嫖娼,并根据相关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其四,若"换妻"者同居一室进行性交,应当视为聚众淫乱,有关人员可能因此触犯《刑法》,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