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有5%的初中毕业成绩评定为 D级,也就是不合格,补考时间为7月19日。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学业考试、会考、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两部分组成,学生考试、会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均必须达到合格
(
C等以上)方能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未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允许初中毕业学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补考,补考合格准予毕业,由市教育局统一核发毕业证书。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两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着重于对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定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素质发展性评定实行
A、 B、 C、 D或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C等以上为合格。综合素质评定不在补考范围。
特约编辑: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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