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米,这一新词汇最近频频出现于各大媒体。民工本来就已经处于社会底层,为了最微薄的收入和一线最微弱的希望,他们付出自己的血汗。干了一年,拿不到工资,已经非常悲惨了,而每天吃进嘴里的却是可能致癌的米饭。任何一个具有同情心的人都会问:为什么受到伤害的总是最贫弱者?
从相关报道看,目前一
些市场上流通的民工米究竟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陈化粮”,尚难定论。陈化粮就是指已经陈化或变质,不宜直接作为口粮的粮食,而粮食是否属于陈化粮,需要一个复杂的认定程序。2001年,国家普查粮库时确定了一批库存时间很长、已经变质的陈粮为“陈化粮”,各地数量均不少。那之后,政府再没有鉴定过陈化粮。
也就是说,目前国有粮库中,除了新粮,就只有陈粮,而不再产生新的陈化粮。而从理论上说,粮食市场放开、国有粮库在处理完历史库存后,国有粮食企业在经营上将勤进快销,及时轮换,因而也不应再产生陈化粮。至于当年被确定的陈化粮,按照国家规定,应采取在县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的对象主要是酿造、饲料等工业用粮大户,绝不允许直接作为口粮进行销售。
在弄清了这段历史后,大体上可以推测,假如新闻报道中所说的这些“民工米”,真的是严格意义上的“陈化粮”,那么,它应当就出自国有粮库在2001年时认定的那批陈化粮。因为,可以设想,在粮食市场放开、而粮价近年来又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一般粮贩恐怕不会积压粮食使其变成陈化粮。
如果市场上的“民工米”就是当年的陈化粮,那么,就不能不承认,当年确定的处理这皮陈化粮的操作存在缺陷。
向具有资质的酿造、饲料企业公开拍卖这批陈化粮,确实有利于减少各级财政和国有粮食企业的损失。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这些陈化粮的社会危险性是巨大的,因此,对它的监管就必须非常严格。但我们的工商、粮食和食品监管部门,是否确实具备全程监管这些被拍卖的陈化粮的流向的能力?从目前暴露出来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来看,令人怀疑。而决策者可能过高估计了监管者能力,并据此制定了允许这批陈化粮流入市场的政策。而只要流入市场,就可能通过监管的种种漏洞,越出决策者所设想的流通渠道,而混入一般粮食市场,被不良企业、商贩倒卖作为口粮进行加工销售。
而且,从技术角度看,政策允许将这些陈化粮出售给酿造、饲料行业,然而,显然这些企业的产品最终也是入口的,那么,在加工过程中能否完全清除致癌成分?这些企业在其产品包装中是否应当注明原料的特殊性?这些都没有被考虑到,那么,普通民众不能不怀疑,用于生产酒、醋的原料中,又有多少属于陈化粮?它是否对人体有害?
显然,假如政府切实对民众的健康负责,那么,最为稳妥的办法,就是销毁这批陈化粮。这固然可能带来一些财政损失,但却可以一劳永逸地堵塞这些将会严重损害民众健康的大米流向市场的可能性。
目前,各地粮库仍然存有部分当年认定的陈化粮。政府可能需要果断地处理这些“粮食炸弹”。在禽流感期间,政府曾经宣布,由政府提供补贴,捕杀大量禽类,以杜绝病毒传播。对陈化粮,可能也需要快刀斩乱麻,由中央政府出资,全部予以销毁。与民众的健康相比,一点点财政损失应当算不了什么。民以食为天,而政府当以民为天。(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