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我市公安机关破获了“6.2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刘鸣已被依法逮捕。
6月21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110接警台接到一男子电话,声称我市某大饭店将于当日下午14时30分发生爆炸
。接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侦破组,展开大量调查。同时,使用搜爆犬及排爆仪器等对饭店进行了搜寻、探测,但未发现爆炸物品,确保了正在该饭店举行的大型会议的顺利进行。
同时警方的侦破工作正在不分昼夜地进行,线索也不断地汇集上来,嫌疑人刘鸣逐渐走进了专案组的视线。刘鸣,男,47岁,我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夜班驾驶员,专案组通过进一步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6月25日下午,依法传唤了刘鸣。通过审查,刘鸣对其拨打恐吓电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26日,犯罪嫌疑人刘鸣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5日,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7月8日,公安机关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刘鸣依法执行逮捕。(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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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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