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农妇为虾治病,在承包虾塘边种植了上千株罂粟,谁知触犯刑律自吞苦果。昨天,上海奉贤区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3年夏天,奉贤区青村镇农妇周某饲养的虾陆续死亡,看到辛苦的劳动成果化为泡影,周欲哭无泪。无意中,她
听别人说起罂粟种子能治虾病,于是向人讨了十来个罂粟种子,将其中的一部分喂虾,另一部分则撒播在虾塘边的田埂上,以备第二年用。
今年春暖花开之际,罂粟破土而出,长满了十几平方米的土地。望着美丽动人的罂粟花,周某心想:这下再也不用为虾生病犯愁了。丈夫曾经对周提到心中隐忧,但周某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没有贩毒,只是留着自家使用,不会有事的。今年5月,公安人员在该村检查时,发现了周种植的罂粟,经清点,共计1800多株,当场予以铲除销毁。
在农村,极少数村民因不懂法,故有种植罂粟以治病的习惯。然而,这美丽诱人的罂粟却是害人不浅的毒品根源,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源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万剑峰
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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