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时30分,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中的6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相关责任人。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派专员抵达重庆市万州区参与旁听。
央视全程录播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万州移民新区五桥区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张贴在法院门口。今日开庭在该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可容纳380人,中央电视台将对庭审进行全程录播。据该院人员介绍,参加旁听的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特派专员,重庆市司法机关人员,被告人家属及新闻媒体记者。对于此案的相关情况,当地检察院与法院人员均保持沉默。而记者也暂时无法与6名被告人取得任何形式的接触。
部分遇难者家属参加庭审
昨晚8时,记者与高桥镇晓阳村三组村民张明军取得联系,在去年的“12·23”井喷事故中,他的父亲、最小的弟弟、弟媳及其9岁的儿子不幸遇难。
对于此次开庭的消息,张明军是从镇政府领导那里得知的。“这件事都快淡忘了,但是开庭的消息,又把这块伤疤揭开了!”张明军告诉记者,尽管及时拿到了相应的补偿金,但他家仍然处于崩溃的边缘:60岁的老母亲因为此事受到及大剌激,至今还只能留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弟弟的两名孩子成了孤儿,寄住在自家,而他自己也未出去打工,整天发呆。今日的开庭,张明军表示将前往参加。“对于243名死者的家属而言,这6人就是全被枪毙也不为过。”说到这里,张明军之前勉强保持的平静语气也变得激动起来。
记者了解,井喷事故中的部分遇难者家庭将于今日赶赴万州参加开庭。
最小责任人仅24岁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为特大责任事故后,重庆市公安机关于1月2日成立了专案组,对“12·23”井喷特大事故案立案侦查。
2004年1月10日,重庆警方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王建东、宋涛、向一明等3人逮捕。1月15日,又依据相关法律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吴斌、肖先素等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这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服务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原技术员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川东北气矿特大井喷事故的6名责任人中,年龄最大的41岁,最小24岁,均为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员工。
【重庆开县“12·23”井喷事故】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井内喷射出的大量含有剧毒硫化氢的天然气四处弥漫,造成243人中毒死亡,2142人入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此次灾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400余万元。
责任编辑: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