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拆迁的“幕后故事”真多。最近《暸望东方周刊》第28期报道的《一场“摆平”与“反摆平”的较量》说的是郴州、嘉禾与中央电视台之间的“明争暗斗”,提供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有趣故事”。
说句实话,最初,我的确有点责怪中央电视台,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一到北京“攻关”,本应在第二天重复播映的关于
嘉禾拆迁《时空连线》就停播了,当时,我的直觉是:中央电视台被“摆平”了,看来,依靠中央电视台亦是“没戏”了……
现在看来,当时的我,的确是错怪了中央电视台。《暸望东方周刊》透露的“细节”是:“5月13日,‘公关组’未与央视联系,直接开始了‘公关活动’。5月14日,《时空连线》有关嘉禾拆迁的第二期节目受到干扰而未能重播。”
这段话的潜台词是:声称“不摆平央视绝不收兵”的以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带队的“公关组”在到了北京之后,根据官场运行多年的“潜规则”,根据他们的“公关经验”,他们并不直接找中央电视台,而是去找能“管”
中央电视台(或是能管所有部门)的“有关部门”,或是去找能影响中央电视台的权势很大的“有关领导人”,通过他们去“影响”中央电视台……嘉禾县委原书记周余武的这一招“灵不灵”?“灵”,还不是一般的“灵”,非常“灵”,于是,就出现了“《时空连线》有关嘉禾拆迁的第二期节目受到干扰而未能重播”之结果。在《暸望东方周刊》这篇文章中用的是“受到干扰”这四个字。受到哪一个部门的“干扰”?受到什么样人的“干扰”?《一场“摆平”与“反摆平”的较量》文章的作者没有“细说”。
所以,我就说,这是一个在当今中国常见的、但是经常是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
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常见的”,就是大凡中央的一些媒体权威(如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在对一些地方的所谓“阴暗面”要进行揭露性报道时,还没有等这些记者回到北京,由这些地方领导人组织的“攻关组”已经到了北京,“专攻”能“管”中央媒体(或是能管所有部门)的“有关部门”,或是去找一些能影响中央媒体的权势很大的“有关领导人”……
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是因为在过去,人们常常指出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谁也举不出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来,毕竟这些“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人”的权势实在是太大了,一些在中央媒体工作着的人还要在他们领导下工作、生活下去的啊!因而他们就不能说、不敢说、不想说,所以一般都将它作为“细节问题”而“忽略不计”了。
然而,这次《暸望东方周刊》却是“一不留神”将这个在官场运行多年“潜规则”的“细节”露了出来,不过,露是露了出来,也只是“一带而过”而已……,
平心而论,对这一“细节”的完全“忽略”,对这篇文章的作者来说,还不能完全丢弃这一官场的“潜规则”,因而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对于整个社会的风气而言,对于执政党的党风而言,对于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的斗争而言,我们却不能“忽略”这一“细节”。
譬如,正是由于以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带队的“公关组”的“公关成功”,使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处于一种高度亢奋的得意忘形状态:因为央视被“摆平”,他们就感觉到“媒体就是那么回事,不必太害怕”,接着就是最为严厉的“反攻倒算”:这些官员回到嘉禾立即变脸,对李会明等3个抵制拆迁的公民予以逮捕,同时召开千人大会,用更严厉的方式强行推进拆迁: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在会上脱掉上衣,一边砸桌子一边说“要搞些什么公益事业也要政府投资,记者会给你投资吗?恶意和政府作对的,要严惩不贷!严惩不贷!”一通雷霆之后,这位政法委书记的话让人瞠目结舌:“你要来威胁我那是不行的,你打死我是谋害国家干部,你来打我,我还手了那是打死反革命分子……”
也正因为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一伙人“公关组”的“公关成功”,使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央电视台部分记者只能采用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在“敌占区”的“敌后武工队”的战斗方式,这些记者们只能“按照领导指示在嘉禾悄悄地潜伏下来,他们不住县城,住郊区农村,整天出去暗访……”正是由于记者们的“出色的地下工作”,才有后来一系列的震惊全国人民的“嘉禾拆迁”之后续报道,引起了全国性舆论声讨……只是到了这时,嘉禾的这些官员们才知道“大势已去,无论怎么强大的公关工作都不能摆平媒体了。”
所以,对总结这次“嘉禾拆迁”而言,“《时空连线》有关嘉禾拆迁的第二期节目受到干扰而未能重播”之“干扰”这一“细节”,是无论如何不能被“忽略”的;所以,不管被郴州市“公关组”“公关成功”的“有关部门”级别是多么高,或是“有关领导人”的权势是多么的大,也必须向全国人民“说清楚”以下这些问题:以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带队的“公关组”是怎么向你们“攻关”的?他们在“攻关”时使用了哪些手段?你们为什么听信他们的“攻关”?是以“组织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向中央电视台施的压?从现在的结果来看,你们又是怎样重新认识对中央电视台的“施压”的?在自己的今后工作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防止地方“攻关组”在北京的活动?……
肯定地说,我所提出的上述这些问题因为是涉及到“比较高的高层”,因而是比较敏感的、比较刺耳的,有些问题也的确有点“无的放矢”(因为我的确不知道郴州市“公关组”所“攻关”的是什么样的部门或者什么样的人),尽管这一问题经常被人们所“忽略”,但是,我还是要将这一问题提将出来,为何?就是因为“地方攻关组”向“比较高的高层”进行“攻关”的现象已经不是个案,在北京其存在亦是“有年头”的了,此种现象若是不能解决,对执政党的党风之影响是比较大的,对“有关部门”的权威是有影响的,对整个社会的反腐败是有干扰的。
当然,我更想到的一点是,从实质来说,《党内监督条例》乃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所作的“最公开的承诺”:在中国不存在不能监督的“有关部门”,也不存在不能监督的领导人,所以,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监督一下”被郴州“公关组”“攻关成功”的“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人”,因为向北京的“比较高的高层”之“攻关现象”的确是一个应该重视、应该治理的问题。(邵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