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扩大公开范围,要求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等等,杭州市政府正发出一系列“红头文件”,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打造“服务型政府”。
政务公开扩大到各层面
政务公开是指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项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除属于国家规定保
密的以外,都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开,以接受监督。
为此,这次杭州市政府明确规定,不仅各级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受市级政府部门依法委托履行行政职能的基层(事业)单位也应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实行政务公开。
这样就形成了各个层面的公开。比如,规定了市、区(县)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政府规章和政策性及规范性文件、关系本地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政府投资和财政资金使用的重大事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等。
还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行政许可法》规定公开的事项、行政机关制定的与群众利益有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本部门管理和使用大额财政资金的情况、公务员的录用和任免情况、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等。同时,还规定了受政府部门依法委托履行行政职能的基层(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内容有明确规定,应予公开的基本形式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可通过如下途径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及报刊等媒体、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公共阅览室和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和咨询服务台、各级各类档案馆及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等。
不公开要追究责任
杭州市政府明确指出,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而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认真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公示制度,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在决策或正式实施之前将意向或方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以决策或正式公布实施。同时,实施情况以及实施后涉及的政策调整情况,也应及时公示告知。
(魏皓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