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国迄今为止最大一起律师贪污案”———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四川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志伟贪污一案,在经过锦江区法院判决,被告又上诉后于近日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谢志伟犯贪污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
年。 2003年5月19日,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称: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志伟转账76万元到一家房产开发公司购买写字楼,款项来源十分可疑。随即,谢志伟被检察院通知接受调查。第二天,身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谢志伟被刑事拘留。 经过仔细调查后,锦江区反贪局发现,谢志伟在出任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1年多的时间里,涉嫌贪污、非法侵吞公共财产上百万元。此案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律师贪污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