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广岛高等法院7月9日作出判决,责令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向其在二战期
间强掳的中国劳工和已故劳工家属代表作出赔偿,赔偿金额为5名原告每人550万日元(约合5万美元)。
首次判决劳工胜诉
这一判决推翻了日本广岛地方法院之前作出的一审判决,这也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在类似案件中判决中国劳工胜诉。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广岛高等法院审判长铃木敏之下达了判决书,满足了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出的索赔请求。铃木敏之宣读判决书时说:“强掳劳工是严重侵犯人权,西松公司强迫他们在危险工作环境中从事超长时间的劳动。”
判决下达后,宋继尧等原告起立欢呼:“胜利了!胜利了!”中国劳工索赔的支持者们也跑到法庭外,亮出了带有“胜诉”字样的标语(图)。
时效法案违反公正
在日本围绕强掳中国劳工的诉讼中,这是继5月福冈高院二审推翻一审结果,反判原告败诉以来第二起上诉到高院的案件。
西松建设公司辩护律师在辩护时依旧援引“时效壁垒”,认为此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铃木敏之说:“援引时效法案侵犯了(工人)的权力……严重违反了法律公正原则。”
这5名中国劳工1944年7月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在日本西松建设公司电站建设工地上工作达1年多,直到日军投降。
新闻背景
整个二战期间,日本从中国、朝鲜、韩国以及其他受害国和地区强掳数万名劳工送往煤矿和码头充当苦力。其中,西松建设公司强掳360名中国劳工,他们中的20多人在疾病或事故中死亡。亚洲国家劳工多次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索赔要求。但一些日本法院往往以超过依法索赔期限为由驳回原告请求。
据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