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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地一声炮声,山东即墨市温泉镇东南海域的一海参养殖池日前被爆破。这是中国海监即墨市大队依照法律程序,对这一非法围海筑池行为履行海洋监察职能,打响了该市拆除非法围海筑池的第一炮。
去年12月,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安排海监人员到违法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并向正在筑池的
展某宣传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该市关于禁止在岩礁区筑池的有关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停建通知书》。但展某并未停止违法筑池行为,继续组织人员施工。此后,市海洋与渔业局又先后4次对其下达了《责令停建通知书》,并与温泉镇、温泉边防派出所以及南黄埠村委联合对其正在进行的违法筑池行为予以强行制止。但当事人仍置之不理,继续进行非法筑池。今年3月中旬,参池基本建成。经现场勘测,该违法筑池面积8.4亩,评估价格11.6万元。
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了对其非法围海筑池予以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5月下旬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展某5月30日将其陈述和申辩书交到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经研究认为,其陈述和申辩理由不充分,便于次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接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退还非法占有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但其在规定时限内并未履行该处罚决定,市海洋与渔业局遂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出先予强制执行申请。即墨市人民法院对此予以受理,并于6月上旬实施了先予强制执行,对其非法围海筑池予以强制拆除。这是该市自设置海洋监察职能6年来,也是《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第一次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执法监察。
《海域使用管理法》明文规定,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即墨市政府也明确规定,禁止在岩礁区围海筑池从事养殖活动。但仍有部分群众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公开与其背道而驰。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海洋资源及环境,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制止非法用海行为继续蔓延,中国海监即墨市大队以实际行为震慑了违法用海者。(马玉霞)
特约编辑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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