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由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和市卫生局共同设立的“少儿住院互助金”启动,从9月1日起,您只要每学年为孩子交纳50元,孩子每年就可享受最高达8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参加者条件
“少儿住院互助金”全称“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基金,目的是减
轻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病、伤住院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凡本市中小学(包括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托幼机构在册的婴幼儿及出生满一个月的散居婴幼儿属本市户籍者,均可自愿每学年交纳50元互助金。每学年度起止于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参加程序
中小学生、入托的婴幼儿可在学校或托幼园所集中交纳;散居的儿童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交纳。本市户籍出生满一个月散居婴幼儿家长可在每年9月1日至9月底前,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办理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交费手续。没有集中交纳互助金的学生、婴幼儿家长可以于每年9月底前到指定银行的储蓄网点交费。今年散居婴幼儿的交费时间延长到10月底。而学校和各托幼机构要在9月底前完成。报销范围和比例
报销范围包括市卫生局、市社保局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以及互助金所补充规定的少儿住院可以支付的费用。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都可由互助金支付。但挂号、伙食、陪住等费用不在互助金支付范围。
市卫生局目前确定了83家少儿住院互助金定点医疗机构。中小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50%由家长自理,50%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医疗费用金额分级支付(见右表)。每学年互助金支付的最高额为每人8万元。报销程序
参加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验住院医疗证和住院证明单。患儿出院后,对应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患儿家长可按规定直接向所在地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支付申请,经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初审、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复核后,在规定日期内对符合规定的拨款。
(记者杨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