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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隐瞒事故隐患不报及拖延不报者要被行政降级
青岛新闻网  2004-07-08 14:13:46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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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目前,我省正在对2004年的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整改。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

  为了使事故隐患整改达到良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今后,凡是对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根据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海云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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