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功能 【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本报济南7月5日电 记者何勇报道: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确定,8000万亩基本农田的保有量是全省粮食生产的“底线”。 《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证书,实行领导负责制,要求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要划入保护范围。 山东省年消耗粮食在4 00亿公斤左右,按此计算,要保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0亿公斤以上,粮食播种面积须保持1亿亩左右。目前山东省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71747块,划定保护面积为10035万亩,保护率为87%。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06日 第二版)
本报济南7月5日电 记者何勇报道: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确定,8000万亩基本农田的保有量是全省粮食生产的“底线”。
《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证书,实行领导负责制,要求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要划入保护范围。
山东省年消耗粮食在4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06日 第二版)
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