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入今年,卫生界引起社会最多注视的,恐怕就是卫生部严查红包回扣的诸项禁令了。 对这种属于疑难杂症的社会痼疾,卫生部此次祭起了“法宝”———用法律来惩戒。作为国务院卫生行政单位,他们的法律武器是专门针对医护人员执业资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收取红包或回扣者,将被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生执业证书。 应该说,这是一条最为直接也最为有效的措施。且不论犯了红包和回扣的“天条”后,在党纪和行政上应该如何惩处,利用患者的疾病为个人图不当之财、谋非义之利的做法,不但有违为医者的职业操守,而且有悖于正常人的良心准则。因此,把屡犯此条的害群之马逐出整个医生队伍,是整肃行业风气、纯洁白衣天使行列的可行举措。
但正因为卫生部抓得准,抓住了违法违规医生的要害,这一条反而成为了难以落实的措施。自4月以来,卫生部颁发《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已有两个月,被列入视线的案子不是没有,受到吊销医生执业证书处理者鲜见。
业内人士解释,吊销医生执业证书,是对医生最严厉的业内处罚,自然也是那些违法违规医生最不愿意的结果。从某种程度来说,医生们宁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也不愿失去自己的执业资格———一旦失去这个“合法上岗”的证书,医生们就再没有行医的资格,也没有一个守法的医疗机构敢于聘用他们行医。当然,失去医生执业资格,也不是不能重新获得,只不过要在几年后,再重新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从头申请列入医师队伍。
作为新闻媒体,要为卫生部撑腰打气,支持他们对于医疗行业腐败之风的处罚和打击,要知道,医院是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中都要打交道的地方,打击医疗腐败,不但关系到卫生部门,而且关系着每一个老百姓的安全。新华社记者朱玉(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