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加强群众监督检查,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如何发挥好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积极性,做好日常的劳动保护监督,减少事故的发生,青岛远洋公司在这方面作了很好的探讨与尝试,现把他们的做法介绍给大家,以使各单位根据情况建立劳动保护的激励机制,切实
发挥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直接体现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多年来,青岛远洋运输公司工会根据远洋船舶特殊的工作环境,对远洋船舶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与实践,形成了符合远洋船舶实际情况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激励机制的建立,激发了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主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该公司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激励机制主要采取了两个措施:
一是每年度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每年11月份由各基层单位评选上报,公司工会考核审批后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年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鼓励了先进,树立了榜样。
二是每月发给船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和劳动保护检查员50元履职补贴。公司工会根据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远洋船舶特殊的工作环境,于2003年6月30日下发了《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船舶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在这个规定中,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和检查员的任职、职权、考核、工作程序、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评选优秀检查员和发放好履职补贴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标准。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所在船舶和本部门安全无事故,并准确记录″劳动保护大事记″,休假前如实填写″履职报告表″。惩罚措施主要有三个:1、发生事故的船舶取消评选优秀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资格。2、发生轻伤事故,不发给事故部门检查员履职补贴。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取消主任和检查员全年的履职补贴。工会生产生活部收到″履职报告″后进行登记,按在船工作时间计发″履职补贴″。
为加大劳动保护工作力度,《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船舶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还规定船舶工会主席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船舶水手长、机工长担任劳动保护检查员。水手长、机工长是直接指挥和带领水手、机工们干活的″兵头将尾″,他们绝大多数是老船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一句提醒的话,可能挽救一个船员的生命,一个安全措施可能避免一次事故,他们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迅速处理突发问题,随时纠正船员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在保护船员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船舶安全运输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发放″履职补贴″既是对检查员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又是对他们额外劳动的报酬,检查员的待遇得到落实,因而,更加有效地调动了船舶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主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从而,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公司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青岛远洋运输公司工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