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
王黎)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向党中央上报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全国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的成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
为坚决纠正和制止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不严,滥发文凭,个别干部片面追求学历、学位,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级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清理。
通过检查清理,各地、各部门对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干部和中管企业领导人员共67万多人的学历、学位重新进行了审核,并对15000多例误填、错填或虚填、假填的学历、学位进行了纠正和规范。这些被纠正和规范的学历、学位中,相当多一部分是干部将培训班、进修班、专业证书班等非学历教育填写为学历教育;一部分是填写不规范,将在职教育学历填写为全日制教育学历;还有的是部分办学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滥发学历、学位证书,甚至有少数人买、骗假文凭等。根据检查清理结果,各地、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有关当事人和办学单位责任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次检查清理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端正了干部队伍的学风,使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教育。干部普遍反映,清理虚假文凭,就是对求真务实作风的大力倡导;学历不等于能力,学位不等于作为,只有始终保持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作风,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二是进一步推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一些高校已建立起教育质量导师负责制等制度,一些地方建立了干部在职学习的学前备案制度、学后申报制度和公示制度等。三是对提高干部培训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这次检查清理的结果可以看到,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为全社会包括广大干部提供了更多学习、补充和更新知识的机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检查清理中也发现了干部学历、学位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目前学历教育机构比较多,有的办学班次过滥,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一些办学机构入学把关不严,教学管理松懈,造成一些在职学员“宽进宽出”;二是有些学历、学位的认定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鉴别认定难度较大;三是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不齐全、不统一的现象比较突出,干部参加在职学习的管理制度亟待健全和完善,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法制建设和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结合起来,长期努力,标本兼治。
第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在职学习的引导和管理。选拔任用干部,要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辩证地看待文凭与能力的关系,教育和引导干部端正学风,刻苦学习,加强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通过建立报考审批制度、强化学习管理制度、严格学历学位变更审核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参加在职教育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第二,加强对办学单位举办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资格的认证和管理工作,加大对办学行为的监管力度。近期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学历班”、“学位班”等,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学历、学位教育资格和违反规定乱办班、滥发证书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第三,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铲除“文凭腐败”。要努力建立健全学历学位认证、咨询等信息网络。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在学历、学位问题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依靠群众,坚决防止和纠正“文凭腐败”现象。
特约编辑: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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