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2日讯(记者 胡淑华 通讯员 陈文东 祝洪溪)从省地税局了解到,近日梁山县地税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成功查获一起特大假发票案,当场缴获假新版山东省济宁市定额通用发票1482本,每本50份,每份票面金额100元,总计74100份,合计票面金额7410000元。其涉税金额之大,数量之多,版面之新在山东省尚
属首例。
2003年12月的一天,一群众向专案组举报:河南台前侯庙镇王某要在梁山县青年路一个体饭店内进行贩卖假发票的交易。犯罪分子王某在饭店交易时,被赶来的税警专案联合小组抓获,当场查获假山东省济宁市饮食业定额发票5本,每本100份,每份面额100元,合计票面金额50000元。
其实,新版山东省济宁市通用定额发票2003年12月1日才正式发行,并为防止该发票被仿制,发票印刷得特别精致,且有多重防伪标记,没想到犯罪分子的行动如此迅速。
2004年3月底,梁山县又接到举报,反映梁山县人民北路一个体饭店老板梁某要向河南台前侯庙镇的王某购买大批的假地税发票,准备自己使用一部分,贩卖一部分。专案组正面接触该饭店的法人代表,告诉该纳税人,如果不听从税务机关的劝告,不配合税务机关执行公务,一味地买假、贩假、用假的话,要负刑事责任。经过一系列的工作,该饭店法人代表终于同意配合税务机关,将贩卖假发票的王某引出来。
2004年4月18日,王某打电话通知梁某,货已到达梁山县,税务和公安部门于上午8时部署在饭店的周围。时间到了下午3时,犯罪嫌疑人改变了交易地点,时间定在下午5时30分。办案人员得讯后,火速行程70多华里赶到梁山县城西面的杨营镇。5时30分到了,可犯罪嫌疑人并没有露面。7时40分,线人梁某通知办案人员:王某以天太黑不安全为由,取消了这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电话通知。
4月19日上午8时刚一上班,梁某通知办案人员,王某选在梁山县赵固堆乡某村的一个体饭店内进行交易,并让他10点钟过去。10时20分,线人梁某到达该饭店。11时30分,刚刚进入饭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获,在他开着的三轮车上,税务和公安人员查获了6箱假发票。
经清点,这次共查获假新版山东省济宁市通用定额发票1482本,每本50份,每份票面金额100元(含发票联,存根联,兑奖联三联)总计74100份,合计票面金额7410000元。经过公安人员的审讯,此人正是群众举报的王某。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梁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