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机关不是“保险箱”,公务员不是“铁饭碗”。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建立,对那些不干事、不尽职的人员普遍产生压力。据人事部统计,1996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
腾出位置引进人才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辞职辞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公务员考录、考核、申诉控告等制度发挥联动作用。将不合格人员辞退出去,为机关腾出空编,使一些有志于服务公众的优秀青年通过考录进入机关。
被辞人员可以申诉
被辞退人员对辞退不服的,可以申诉,促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有效地制约个别领导挟嫌报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正当权益受到保护
此外,《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在严肃管理队伍的同时,也制定了对公务员进行保护性的规定。如因公致残、患严重疾病或负伤的人员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公务员都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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