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公安机关近日查获了一起非法出版报纸并胁迫企业做宣传的案件,经过周密调查,目前案件已水落石出。
5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柳州
市新闻出版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在该市友谊路5号大院的一出租房内查获了这处非法出版窝点。该处门前挂着“中国房地产报广西记者站柳州新闻中心”等牌子,屋内五六个人正在“办公”,现场发现数千份《新财讯报·消费周刊》、《中国质量报道·柳州专版》、《广西民族报·柳州消费周刊》等。当执法人员询问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时,该处“主编、主任”刘海浪称正在办理中,所以拿不出任何证件,并辩解说屋内的这些报纸不是公开发行的,只是给“记者”作内部资料而已。
经调查,今年以来,刘海浪等人租用该处民房,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成立所谓“中国质量报道柳州特刊编辑部”、“中国房地产报广西记者站柳州新闻中心”,并私刻公章、私造证件,非法编辑出版发行3种报纸,通过柳州市内的两家印刷厂违规印刷了3万份,通过报童叫卖和书报亭零售的方式向社会发行。“编辑部主任”刘海浪聘用曾宵鸿(又名肖红)等人从事所谓新闻采访、广告招揽活动。
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鉴定,刘海浪等人于2004年3月编辑出版的《广西民族报·柳州消费周刊》,为非法出版物,广西民族报社没有出过《广西民族报·柳州消费周刊》;而2004年4月编辑出版的《新财讯报·消费周刊柳州专版》和《中国质量报道·柳州专版》,属于假冒《新财讯报》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证明《新财讯报》已于2003年10月31日停刊。
刘海浪、曾宵鸿等人以上述3种非法出版物为载体,在柳州多家企业进行所谓“采访”活动,抓住一些企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作把柄,要挟要给予曝光,甚至还虚构与南国今报进行“新闻联动”的谎言,诱惑、胁迫企业出钱做形象报道或者是做广告宣传,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接到投诉后,柳州市新闻出版局非常重视,当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该非法设立的出版发行机构进行了查处。刘海浪等人承认了上述违法事实。柳州市新闻出版局负责人说,刘海浪、曾宵鸿等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机构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活动,聘用人员进行非法采访活动,并在采访过程中进行诱导要挟,索要钱款,违反了我国新闻出版管理法规。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记者巴方)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