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而立之年的赵先生,三年前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如今,由于宝宝的出世,父母也过来了,房子变得紧张起来,赵先生想改善现有居住条件。然而,由于看好的新房面积较大,单价较高,赵先生目前还要按月偿还银行月供款,已拿不出购买新房的首付款。
一天,
赵先生无意间看见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宣传广告,得知可以通过银行的内部技术处理实现换房的梦想。于是,赵先生到银行将原有住房通过“转按揭”业务出售,获得房屋价款20万元,并以20万元作为首付款,重新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
以前,个人贷款买来的商品房因为种种原因想出让,因为难以理清与银行的债务关系而只能作罢。现在,通过银行新推出的“转按揭”业务,市民终于实现了小房换大房的梦想。
据了解,“转按揭”业务是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购房贷款业务。它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住房贷款时,可以卖出该房屋,而买入该房产人,可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购房贷款。“买卖”两讫后,该房产的借款人就从原来的购房人变更为现购房人。
“转按揭”业务在青开办后,对于那些已经在银行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而又未办理产权关系的购房者,无论是想出让,或是另贷他房,都可用“转按揭”来实现心愿。银行通过对该房产进行公证评估,“接棒人”又符合贷款条件,再办理相关手续,原购房者就能全身而退,而由新购房者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客户只要符合原借款人无拖欠贷款款项、借款人符合二手房借款条件要求、借款人借款金额大于原借款人剩余的贷款本息之和等条件,便可在银行申请办理。客户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身份证、收入证明、二次购房合同、所购房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自筹资金证明等。
记者近日从岛城开办“转按揭”业务的几家银行了解到,在来银行咨询“转按揭”业务的客户中,有一些对其概念模糊不清。如有的客户以为,办理“转按揭”就是让银行全面负责把你的贷款房卖掉,其实不然,据银行业务人员介绍,办理“转按揭”的一个首要条件就是:你自己已经找到买主,并且双方已经签订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书。所以,办理“转按揭”的过程是一个“三角关系”,而不是两者。还有一些客户担心,通过“转按揭”卖掉贷款房,会不会多付出一块利息,实际上,你只是等于办理了提前还款,而并不需要把以后的所有利息都还上。本报记者邹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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