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宁夏路的出租车司机孙女士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说,一个月前她在山东路行车时擦伤了一名初中生的胳膊,对方住院治疗,她先行垫付了1万元,几天前对方出了院,她发现8000多元的医药费账单上竟然还有治疗胃病、肝病的药。 2000元不能报销 &n
bsp;记者随后赶到孙女士家,孙女士拿出了一份医药费清单说,由于她给出租车投了保险,保险公司报销时认为这份清单上的几种药品不能报销。孙女士仔细一看,发现不能报销的是治疗胃病、肝病的药,有2000元。 保险公司有说法 记者随后联系了孙女士投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根据病历,伤者属于胳膊擦伤,与此相应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给予报销,但治疗胃病、肝病的药品与此次事件并无必然联系,除非有证据能证明与车祸有关,否则不能给予报销。 患者指名开的药 记者随后联系了为伤者治疗的医院,主治医生说,患者在治疗期间,提出胃、肝不舒服,并指定药名提出要开一些药,医生随后给开了药。这名医生随后说,事先并不知道还有保险公司一事,以为是患者的正常需要。 药是开给爸爸的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伤者的母亲许女士,她说,得知孙女士买了保险后,以为孩子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会报销,所以顺便给孩子的爸爸开了这些治疗胃病、肝病的药。许女士表示对于多花的这些药费,她会立即退还给孙女士。见习记者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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