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登封市原公安局长任长霞的事迹通过全国各大媒体的报道,打动了无数国人。我是一个容易动感情的人,流着泪看完焦点访谈节目,我对任长霞这样的人民公仆的遇难殊为痛惜。
但是有一个细节让我十分不解。有人披露,任长霞是去郑州开会返程途中出车祸而死的。但有的媒体在报道中,却被写成:破案途
中出的车祸。据《新京报》报道,“丈夫悼妻彻夜难眠,最后遗言,只是一句‘正开会呢’”,当为侧证。
我们记住任长霞,绝不是因为其在破案中英勇牺牲或者在破案途中因公殉职,是她在工作岗位上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她敬业乐业的精神,给百姓撑起了一片安全的晴空。哪怕她是因偶发事故不幸牺牲,甚至不是因公殉职,也丝毫不减其形象的伟大。实际上,任长霞的伟大,在一定程度上是给无数庸碌的、不敬业的甚至枉披一身警服的警官们衬出来的。任所做的大多数事情,只是尽其分内之责。她出于职业良知,忠实地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敢于碰硬,扭转了登封市恶劣的治安状况,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任长霞形象既高大,又普通。而如果任意拔高,表面上看是给典型脸上贴金,但实际上任本人若泉下有知也可能并不领情。
在我看来,如果真是故意修改这个细节,那还是对任长霞过样的英雄形象不自信。看看那长街上自发送行、满面含泪的群众吧,想想他们从内心中自发涌出的对任长霞的敬意,再看看有些紧张的干群关系,我们在为任长霞痛惜的同时,也备感任长霞形象的可贵:不仅仅是乐业敬业还当地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而是以身作则不捐细流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改善了干群关系,这后一部分的作用要比任长霞破几个案子意义大得多。因此,任长霞的形象已经活在群众心里了;一旦我们在宣传中有意拔高使其失真,则很可能会产生相反的效果。(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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