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北频道(记者田雨)5月31日电题:何以满街都是“大盖帽”——公安部负责人历数警服“三乱”怪现象新华社自2000年10月1日人民警察穿着“99”式警服从事警务执法工作以来,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违反国务院规定,越权批准着装,擅自扩大着装人员范围,而且其中一大部分与人民警察穿着的“99”式
警服相同或相似,使人民群众很难分辨出哪些是真警察,哪些是假“警察”,给人民警察执法工作造成混乱。
公安部部长助理、全国公安机关警服“三乱”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德31日如是说。他是在全国公安机关警服“三乱”专项整顿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这番话的。所谓“三乱”,指乱生产、乱销售和乱着装。刘德坦言,目前社会上违规统一着装现象十分严重,并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他在讲话中,列举了违规穿着仿制“99”式警服的几大怪现象。
连殡仪馆的司炉工都穿着仿制“99”式警服
刘德表示,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违规穿着仿制“99”式警服的现象比较普遍。
如果简单地说违规着装现象涉及地区和部门较多,也许不会使人有深刻的印象。刘德举了一个例子:在广西百色殡仪馆,甚至连司炉工也要体现“威严”,穿着仿制“99”式警服。而且,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刘德还介绍了一组最新的资料:从今年3月29日至5月20日,财政部已接到群众举报电话431个,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存在违规穿着仿制“99”式警服问题。其中,河北、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宁夏等地尤为严重。涉及的部门包括城管、文化稽查、技术监督、环卫、环保等部门。
有的只将臂章上的“警察”汉字改为“城管”
“仿制品种齐全,颜色款式极其相似。”刘德说,仿制的品种几乎涵盖了“99”式警服的所有品种,包括常服、值勤服、多功能服、制式衬衣以及警帽、领带、腰带、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其颜色款式与“99”式警服极其相似,足以造成视觉混淆。刘德介绍说,辽宁、山东、湖北等地的城管、城建、司法(不包括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制服颜色、款式、号型、版型基本与“99”式警服一致,只是在臂章、领花、纽扣略有区别,有的甚至只是简单将臂章上的“警察”汉字改为“城管”。难怪,老百姓面对满街的“大盖帽”,会有“远看是警察,近看像警察,仔细一看,原来是假警察”的感慨。
违规穿着仿制“99”式警服大部分经过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
刘德说,上述各地、各部门穿着行业服装均未按规定向国务院申请报批,而是由不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包括国务院的有关部委,省级政府主管厅局以及地、县级政府。
除此之外,刘德表示,社会上乱生产、乱销售“99”式警服及其标志也是造成目前统一着装混乱的原因之一。一些企业、商店甚至个人未经公安部批准,擅自生产、销售“99”式警服及其标志;还有一些企业(包括公安部警服生产目录企业)、商店或个人擅自生产、销售足以造成混淆的仿制“99”式警服及其标志;一些经公安部批准的警服生产目录企业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按照正规的渠道和程序,擅自增加、扩大生产、销售“99”式警服及其标志的数量和品种……结果造成“99”式警服或仿制“99”式警服流入社会。
刘德说,在一些地区和城市公然存在非法生产、销售“99”式警服或仿制“99”式警服的现象。今年2月,公安部派出的工作小组在一个省会城市的商店中,轻而易举地就买到了“99”式警用多功能服。
公安机关内部也存在着装混乱现象
刘德并不讳言,公安机关内部也存在着装混乱的现象。他说,目前,公安机关人员比较紧张,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单位或部门,借调或聘用非编制人员协助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人员虽出入公安机关,但由于不在编、没授衔,不属于正式民警,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力,因此不能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也不能穿着仿制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但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这部分人员却存在违规穿着“99”式警服或仿制“99”式警服的现象,破坏了人民警察服装的严肃性,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不允许在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部门内出现违规着装现象。”刘德要求,在这次整顿统一着装工作中,公安机关一定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从内部抓起。如果有不在编、没授衔而超范围擅自着装现象,有穿着仿制警服的现象,要立即纠正,不留死角。(完)
责任编辑: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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