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省政府的消息说,从现在开始,山东省内凡涉及企业的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的“新三乱”行为,一律停止。
山东省经贸委发出的《关于集中开展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治理活动的通知》规定,在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老三乱”问题基本解决的情况下,
从现在到年底,在全省集中开展“新三乱”治理活动,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定的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规范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
山东省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例行检查要提前通知企业,临时性检查须经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持有效批准文件到企业检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检查,每年一般不得超过一次。任何部门不得以检查名义搭车收费,不得以检查结果要挟企业赞助财物、接受摊派或干预企业生产经营。
对于涉企评比,山东省要求,任何单位举办涉及企业的评比、排序活动,必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坚决停止一切对企业商品、服务等综合评价活动,停止带有排序、评比性质的企业和商品信息发布活动,停止假借宣传企业信誉或产品质量的名义向企业收费的活动。
这份通知指出,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凡是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培训,组织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社会中介机构从现在起要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禁止利用政府部门的职权,向企业强行服务和强制收费。(郑重
王成义)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