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5月21日电(记者
董振国)记者5月21日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经济和社会负担,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山东将对20多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取消、减免。
山东省决定,取消部分涉农收费项目,包括林业保护建设费、自然保护区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安
部门收取的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中的寄宿证工本费,教育部门收取的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等。
一些收费项目将对农民免收,包括水利部门收取的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证工本费;农民进市场经营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交集贸市场管理费;免收交通部门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跨区作业机械的过路过桥费等。
另外,山东还降低了一些涉农收费的收费标准,如降低农业部门收取的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收费标准,一个批次出栏猪、牛、羊50头,禽1000只以上的,动物检疫收费标准降低30%;日屠宰猪、羊500头、牛100头,禽10000只以上的屠宰厂,动物产品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海洋渔业部门收取的渔船海事调解费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完)
责任编辑: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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