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岛城的一些消费者中正流行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合伙消费”,就是几个人联合起来购物、吃饭、租房、买房、装修、坐出租车等,这样可以省下不少钱。 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里,记者看到大量寻求合租的信息单。一位单身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很想租一处条件较好
的套房,但是自己一个人承担不起较高的租金,如果与人合租就会轻松许多。记者注意到,不少租房人士也都是结伴而来,两三个人想找一套房子合租。 家住高科园某小区的王女士和另外四位邻居,孩子都在大学路附近的一所小学读书,但她们因为工作忙每天根本来不及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于是几个家长商量一下让五个孩子每天合打一部出租车上学和回家,算下来和坐公交车的花费差不多。
除了租房、打的,旅游、购物等也是较早被消费者采用的“合伙消费”方式,随着社会消费的不断升级,合伙消费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买车、买房、家居装修等这样的“大买卖”也开始被合伙消费者“盯”上了。陈先生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发给他一笔买车补贴,他联合了几个也想买车的“哥们儿”,一起到某车行买车,结果每个人都节省了一千多元。另外,合伙雇保姆、合伙请家教、合伙买彩票等消费方式也越来越多。
除了传统的与朋友一起“合伙消费”的方式,现在还出现了网上“合伙消费”。记者认识的一位白领小姐就经常在网上发帖子,邀请网友和她一起到商场“合伙购物”,或者一起结伴“合伙旅游”,每次都能如愿省钱。
针对这种新的消费形式,业内人士称,“合伙消费”的雏形最早诞生于打工者中,而后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合伙消费”远不是“ A A制”的简单翻版或扩展,而是一种全新而积极的消费理念。对于消费者来说,合伙消费一般比较便宜,在享受同等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少花钱,另外一点,有利于维权,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如果被侵权的不是个体而是群体,更能引起商家和管理部门的重视。
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认为,“合伙消费”在为消费者自己节省开支的同时,也为商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源和知名度,因此也受到商家的欢迎。
不过,有专家提醒说,合伙消费是一种新的消费形式,需要消费者与商家的共同努力。不同的个体要联合起来面对一个消费项目,首先需要合伙者彼此之间的诚信与理解。另外,合伙消费牵涉到不同的消费个体,如果消费额比较大,消费金额也比较高,最好能事先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本报记者李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