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司境外上市法律服务的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红筹股主板发行上市的申请获准并正式开始交易。这是琴岛所在山东省律师行业中首次为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法律服务。 琴岛所是我省最早从事证券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所之一,多年来
,他们为发行人或承销商分别提供中国证券法律法规咨询、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资本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准备上市文件、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协助公司境内、境外上市及资本运作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例如,琴岛所先后为澳柯玛等9家公司的 A股首次发行上市,为海尔等上市公司的股票配股增发、债券发售,提供了有效的融资再融资法律服务;为青岛港、青岛钢铁等数十家企业改制重组及上市前辅导、为双星等公司吸收合并在地方证券市场挂牌的企业、为青岛啤酒并购国内十余家啤酒厂、为青岛国货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等,提供了企业改制、重组方面的法律服务。近一个时期,在 W TO和CEPA框架下,琴岛所又进一步开拓境外证券业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律师的境外证券业务能力,健全境外业务合作网络,通过“直接上市”、“间接上市”两种方式积极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由于“间接上市”具有进度快、境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任何限制、境内企业的税收享受“外资企业”待遇等诸多优点,所以被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所青睐。此次由琴岛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省内企业“绿叶制药”公司获准在新加坡上市,采取的就是“间接上市”方式。另外,琴岛所目前还接受了青岛、烟台、滨州等市多家企业的聘请,为其境外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言兼吴卫堵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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