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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今年"五一"放假七天
青岛新闻网  2004-04-08 09:29:07 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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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济南市对今年“五一”放假作出安排。

  具体规定为,2004年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5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5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
,5月8日、9日上班。

  节日期间,济南市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保卫、防火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完)(魏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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