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购房者曾遇到这样一个情况:自己通过中介看好了一套二手新房。就在双方交易商谈中,中介突然提出,可以不通过二手房交易的方式,而直接“更名”。不过,中介机构声称,购房者为此要多付给开发商总房款1.6%的“手续费”。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的张庆华主任指出:根据有关法规,在产权登记
已经备案的情况下,就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更名。现在有的所谓的更名,实际上是在违规操作,有的可能事先就没有办理应办的备案登记手续。据业内人士分析,这里面不排除是销售人员与“炒家”联手,共同牟取利益的手段。另外,这种更名也是变相的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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