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3月30日电(记者董伟)
近期,沈阳将出台新的旨在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提高其效率的行政效能投诉机制。目前,沈阳市信访办、人事局和监察局3个部门正就实施方案的具体细节积极调研。
以后市民对公务员的办事态度和能力有意见,将可以通过拨打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加以反映,纪检部门将设专门机构予
以受理,对一些行为不规范的公务员将进行惩处。
据沈阳市信访办的有关人员介绍,今年沈阳市把改善软硬环境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其中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效能,使之更适应振兴东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市民将有渠道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和对服务的满意程度发表自己的看法,评议结果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有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的公务员将被行政告诫。行政告诫期间,被告诫人不认真改正错误,或无明显改进的,可延长其行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为3~6个月。延长期仍无明显改进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岗位、降职、辞退等处理或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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