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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官三个职位 全国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在渝启动
青岛新闻网  2004-03-23 0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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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重庆3月22日电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22日在全国率先正式启动了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工作,根据工作性质和在检察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所有检察人员职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官,结束了过去检察院人人可当检察官的历史。这标志着全国首家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实施的检察
人员分类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冲说,根据该院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按现有人员编制为基础,确定各类职位员额比例为:检察官不超过30%,检察事务官45%以上,检察行政官不超过25%。检察官职位指:人民检察院中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职位。检察官职务层次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指在检察活动中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从事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职位。检察行政官职位指:从事检察政治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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