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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工伤保险条例》今年实施以来,我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大幅增长,前两个月比去年年底增加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总人数达到66.6万人。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前两个月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新条例适用范围比原办法适用范围扩大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不再局限于城镇各类企业,乡镇、村办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工伤认定的情形更为明确。新条例规定了7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增加了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原办法规定更为科学、合理,而且有些情形的工伤认定更为宽泛。三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明显增强,许多单位积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本报记者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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