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三年内资本充足率达到8%
农行只有1.44%任务最艰巨
晚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这个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办法》规定,国内所有商业银行都必须在2007年1月1日以前达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的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在过渡期内,未达标的商业银行可通过招募合格战略投资人,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上市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
离这个“大限”只有不到3年的时间,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水平也参差不齐。仅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在国务院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补充中行、建行资本后,中行和建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超过8%,工行的资本充足率为5.54%(2002年底数据,2003年尚未公布),目前任务最艰巨的是资本充足率只有1.44%的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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