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鑫森该书剖析的是鸦片战争后至辛亥革命期间的思潮与影响历史的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晚清70年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转型期,社会思潮的底层,历史人物的背后,该书所揭示的正是晚清大变局的前因后果。在晚清的大变局中,用作者的话说,历史呼唤巨人,上台的却是侏儒,时代要破浪前进,现实却踌躇不前。不过,不管人们如何评说某一历史时期或历史事件,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我们做的是前人的未竟事业,他们的成败得失都应转化为历史的智慧。温故而知新,呈现在该书中的是一个不愿人云亦云的知识分子对这段历史的新探索。柳真在反映明代的戏剧、电视中,常见到这样的场面,皇帝对违逆他意愿的臣子龙颜大怒,命令“锦衣卫”把这个臣子押到午门,用棍杖痛打屁股,而立毙杖下的不在少数。
这种刑罚称之为廷杖,是明朝独创的。
执行廷杖的具体情形,明代的《刑法志》有过详细的记载:“凡廷杖者以绳缚两腕,囚服逯赴午门。每人一门,门扉随合。至杖所,列校尉百人。衣襞衣,执木棍林立。司礼监宣驾帖讫,坐午门西墀下。锦衣卫使坐右其下。俳而趋者数十人。须臾,缚囚至,左右厉声喝:‘阁棍!’则一人执棍出,阁于囚股上。喝:‘打!’则行杖之三,则喝令:‘着实打!’或伺上意不恻,则曰:‘用心打!’则囚无生理矣。五杖则易一人,喝如前。每喝则环列者群和之,喊声动地,闻者股栗。凡杖以布承囚,四人舁之,杖毕则举布掷诸地,凡绝者十恒八九。”
这是一幅何等恐怖的画面!行刑者如知道皇帝对被打者没有怜悯之心,就会狠狠地打,要想活着出去可说是难于上青天。何况,“以布承囚”进行痛打后,还要把布兜高高举起重重摔下,生的希望几乎等于零。
在正德、嘉靖两朝,对臣子进行廷杖的频率很高。嘉靖皇帝最忌讳臣下提意见(进谏),凡犯此禁的,必打无疑。他本属外藩亲王入继皇位,却执意要将他的生父追封为皇帝,许多臣子认为不合皇家礼法,这使他大为恼怒,于是对五品以下的丰熙等134人进行廷杖,共打死17人!看来这次廷杖,行刑者手下留情,杖毙者数目较小。
在明王朝两百多年的漫长岁月中,只有一次廷杖是合乎臣心民意的,即对作恶累累的大宦官刘瑾进行重处。“是日,瑾方定,不知何官,传言上御门,瑾上前,到午门上跪。又云锦衣卫掌卫事指挥刘珲出班跪奏:请旨打多少?亦不闻言语。须臾即起云:‘有旨打四十!当值官校齐声答应讫,有一官大声云打四十!摆着棍,五棍一换打!’每一宣告,则各校官齐声应答如前”(《骨董琐记》)。
所谓午门者,即皇宫外朝的正门。假如去北京的故宫,那紫禁城正门,即为午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