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省级文明机关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发展,自去年4月份以来,省文明委在全省开展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省直机关和各市、各单位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成效明显,在全省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文明委决定,对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218个在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廉洁勤政,求实创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挥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表率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再立新功。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与时俱进,在全省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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